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索 引 号: 11610000016000152G/2025-00036
发文字号: 陕发改投资〔2025〕296号
发布机构: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文时效: 有效
标  题: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五部门关于做好2025年新开工民间投资项目贷款贴息工作的通知
主题分类:
发布日期: 2025-03-06 15:07:30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五部门关于做好2025年新开工民间投资项目贷款贴息工作的通知
来源:投资处 发布时间:2025-03-06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持续深化高质量项目推进年和大力发展民营经济的决策部署,支持民间资本积极参与构建具有陕西特色的现代化产业体系,进一步降低民间投资项目融资成本,促进我省民间投资持续健康发展,现就做好2025年新开工民间投资项目贷款贴息工作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一)投资主体要求。投资主体需具有法人资格,工商登记注册类型为集体、股份合作、私营独资、私营合伙、私营有限责任公司、个体户、个人合伙,或混合经济成分中由集体、私营、个人控股,有经营管理自主权,实行独立经济核算,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二)支持行业领域。项目投向应符合《关于加快构建具有陕西特色的现代化产业体系推进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陕办发〔2023〕14号)明确的领域(附件1),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限制类和淘汰类。

(三)项目基本条件。项目总投资应在1000万元(含)以上,严格履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程序,产生的固定资产投资需纳入统计联网直报平台。贷款需求不低于500万元,投放贷款全额用于项目建设。

(四)项目开工时间。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期间开工建设的民间投资项目,开工时间以项目依法纳入统计联网直报平台的开工日期为准。2024年发布的贷款贴息储备项目清单继续纳入支持范围,贴息标准按照本通知执行。

二、贴息标准

(一)高技术产业项目。根据实际投放贷款金额,给予最长2年(不超过贷款年限)、每年3.5个百分点贴息补助(不超过实际利率),单个项目贴息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二)制造业项目。根据实际投放贷款金额,给予最长2年(不超过贷款年限)、每年3个百分点贴息补助(不超过实际利率),单个项目贴息总额不超过800万元。

(三)其他项目。根据实际投放贷款金额,给予最长2年(不超过贷款年限)、每年2个百分点贴息补助(不超过实际利率),单个项目贴息总额不超过500万元。

三、申报贷款贴息储备项目清单

(一)项目申报。2025年3月至10月,每月1日前,各县(区)发展改革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开展本辖区项目申报。3月14日前首次申报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3月初项目。申报项目单位应提交项目申请报告(附件2)和项目申请表(附件3)。

(二)项目审核。各市(区)发展改革委(局)对各县(区)发展改革部门申报项目进行初步审核,重点审核投资主体、投向领域、开工时间、基本条件等情况,并于每月5日前将符合条件的项目报送省发展改革委。首次申报项目于3月14日前报送省发展改革委。

(三)清单发布。省发展改革委联合省级有关部门对各市(区)报送的项目进行审核后,发布贷款贴息储备项目清单。陕西金融监管局将储备项目清单定向推送各银行机构,各银行机构30日内作出是否授信的决定。

四、下达贴息资金

省发展改革委每季度对已投放贷款的清单内项目下达贴息资金。

(一)资金申报。2025年3月12日前,各市区报送2024年储备项目清单中新投放贷款贴息资金申请。2025年4月10日、7月10日和10月10日前,各县(区)发展改革部门组织清单内项目申报已投放贷款贴息补助。申报项目单位应提交贴息申请报告(附件4)和贴息申请表(附件5)。

(二)初步审核。各市(区)发展改革委(局)对各县(区)发展改革部门申报资金进行初步审核,并于4月15日、7月15日和10月15日前将审核通过项目报送省发展改革委。

(三)下达资金。省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陕西省分行对提交的贷款贴息资料进行审核,核定下达贷款贴息投资计划,抄送省级行业部门和相关部门。贴息资金由省级财政预算专项列支,省财政厅相应成立预算并拨款。

五、融资保障政策

(一)完善贷款贴息工作协调机制。陕西金融监管局结合企业意愿按月向省内各银行机构推送贷款贴息储备项目清单,各银行机构按照市场化法制化原则,依据本行授信审批条件作出信贷决策,对不能授信的项目,银行应及时向陕西金融监管局反馈具体原因。省发展改革委、陕西金融监管局针对暂不符合贷款条件的项目及银行提出的问题,联合有关部门协助提出解决方案,促进贷款投放。

(二)建立风险分担机制。按照《陕西省中小微企业银行贷款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委金融办研究出台新开工民间投资项目贷款风险补偿实施细则,对符合条件的项目贷款建立风险分担补偿机制,单个项目总贷款额度上限为3000万元,贷款形成不良的,风险分担补偿机制按照相应比例给予贷款投放银行资金补偿。

六、相关要求

(一)加强政策引导。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利用好媒体平台,积极向广大民间投资主体宣介贷款贴息政策,会同本级农业、工信和文旅等部门引导符合条件的项目加快开工建设、申请政策支持。各级工商联要向行业协会、商会做好政策推荐,鼓励引导相关民间投资主体申请贴息支持。各级人民银行、金融监管局要引导各银行机构向客户端民间投资主体宣介政策,不断扩大政策知悉范围。省级各有关部门要及时转发政策,做好管理行业的政策宣介和推广。

(二)夯实工作责任。省发展改革委负责做好统筹协调相关工作,市县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做好项目、资金组织申报和初步审核。省财政厅负责建立风险补偿机制并及时下达补偿资金。中国人民银行陕西省分行指导各银行机构做好贴息项目贷款真实性、合规性审查。陕西金融监管局负责做好储备项目清单推送,督促各金融机构对清单内项目应贷尽贷。各银行机构负责积极创制针对民间投资项目的金融产品,做好储备项目清单的贷款投放。省委宣传部、省委军民融合办、省委金融办,省教育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民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体育局等省级有关部门负责做好项目投向领域审核相关工作。

(三)严肃纪律要求。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切实把好项目准入关口,坚决杜绝资料造假、骗取资金等情况。对发现存在虚假申报等行为的,我们将及时按程序向公安机构和纪检监察部门移交问题线索。省市县三级财政部门要及时拨付贴息资金、杜绝资金挪用。市县发展改革部门要紧盯项目工程进度,确保尽早建成投运。


附件:1.支持投向行业领域;2.贷款贴息储备项目清单申请报告(模板).docx

   3.贷款贴息储备项目清单申请表.xls

   4.贴息申请报告(模板).docx

   5.贴息申请表.xls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陕西省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陕西省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陕西监管局

                                       陕西省工商业联合会

                                         2025年3月5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