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索 引 号: 11610000016000152G/2025-00310
发文字号: 陕发改环资〔2025〕1225号
发布机构: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文时效: 有效
标  题: 关于宝鸡厚德耐磨材料有限责任公司迁建提升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主题分类:
发布日期: 2025-08-29 10:25:17
关于宝鸡厚德耐磨材料有限责任公司迁建提升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来源:环资处 发布时间:2025-08-29

宝鸡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关于宝鸡厚德耐磨材料有限责任公司迁建提升项目节能审查的请示》((宝审服投字〔2025〕2号)收悉,根据《陕西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陕发改环资〔2023〕1273号)有关规定,经审查研究,具体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所报项目节能评估报告。

二、项目建设单位为宝鸡厚德耐磨材料有限责任公司,项目位于宝鸡市凤翔高新区长青工业园,搬迁改造原铁合金生产线,建设33.6MVA全封闭矿热炉1台年产5.8万吨高碳铬铁或硅锰合金,25.2MVA半封闭矿热炉1台年产1.3万吨硅铁或硅铬合金,5.1MVA精炼炉2台年产2万吨中低微碳铬铁,配套建设原料预处理及烧结加热系统、尾气发电系统、智能控制系统、办公厂房及附属设施。2025年6月,凤翔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备案了该项目(2403-610363-04-01-537196)。

项目迁建前,年综合能源消费量当量值8.81万吨标准煤、等价值16.06万吨标准煤。迁建后,年综合能源消费量当量值7.15万吨标准煤、等价值12.62万吨标准煤,较迁建前减少当量值1.66万吨标准煤、等价值3.44万吨标准煤。项目高碳铬铁单位产品综合能耗707.48千克标准煤/吨,锰硅合金单位产品综合能耗845.20千克标准煤/吨,硅铁单位产品综合能耗1650.55千克标准煤/吨,硅铬合金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为1024.90千克标准煤/吨,中低微碳铬铁单位产品综合能耗214.23千克标准煤/吨。

三、你局和市发展改革部门要切实履行属地监管职责,监督指导项目建设单位严格落实承诺事项,履行承诺责任。

四、项目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本批复要求和批准后的节能报

告进行项目建设并开展节能管理工作。若项目发生重大变动,项目建设单位应按照相关要求、程序及时向我委提交变更申请。

五、项目建设单位应在节能审查意见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节能报告送属地市、县(区)节能主管部门和行政审批部门,并按规定接受各级节能主管部门和行政审批部门的监督检查。节能主管部门和行政审批部门要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进行有效监督检查,及时报告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和有关重大事项。

六、项目投入生产、使用前,项目建设单位须按照节能审查办法有关规定进行节能验收,及时将节能验收报告存档,并逐级上报我委存档备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8月29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