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陕西省热电联产运行管理办法》修订情况的说明
来源:运行办 发布时间:2022-02-21

为进一步规范热电联产运行管理,促进热电联产机组健康发展,我们会同陕西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陕西电力科学研究院和国网陕西省电力有限公司等多家单位,结合近两年国家相关政策要求和省内发电企业实际执行情况,重新修订了《陕西省热电联产运行管理办法》。

一、修订背景和过程

《陕西省热电联产运行管理办法(试行)》自2018年11月23日发布以来,总体执行情况良好。2021年10月1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439号),要求有序放开全部燃煤发电电量上网电价,燃煤发电电量原则上全部进入电力市场。原《陕西省热电联产运行管理办法(试行)》中,我们根据发电企业供热参数、供热面积等下达“保量保价”的发电计划,这与1439号文件“燃煤发电电量原则上全部进入电力市场”要求不一致。按照国家最新文件要求,我们多次征求省内各市场主体意见进行修订完善,并联合省财政厅、省住建厅、省生态环境厅、西北能源监管局依法依规吸收相关意见建议,在符合1439号文件各项规定的前提下,形成了《陕西省热电联产运行管理办法》。

二、主要内容

本细则共有8个章节32条,主要规定了热电联产机组运行管理、发电计划、电力调度、技术改造、在线监测和监督管理等方面。

三、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修订过程中,我们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要求,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要求,进一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促进热电联产机组健康发展。下一步,我们将指导各相关单位抓好贯彻落实。

政策原文: 关于印发《陕西省热电联产运行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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