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陕西省发展改革委投资咨询评估管理办法》解读
来源:投资处 发布时间:2022-02-23

一、修订背景和过程

为加强投资项目和重大事项决策的科学性,规范咨询评估工作,2019年我委印发《陕西省发展改革委投资项目和重大事项咨询评估管理办法(试行)》(陕发改投资〔2019〕214号)。由于214号文件印发时确定有效期为2年,加之《办法》印发以来,我省相继出台了《陕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级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投资计划和项目管理办法》等政策文件,对咨询评估工作均做出了新的要求,为进一步适应投资管理新要求,我委结合近年来咨询评估工作开展情况,对《办法》进行了修订。

二、主要内容

此次修订按照“聚焦投资项目、优化工作流程、坚持问题导向”的原则,将《办法》由28条增加为30条。《办法(修订稿)》主要有以下变化。

(一)咨询评估范围。一是明确了咨询评估工作的适用范围,删除了课题研究类和重大事项类咨询评估,将工作聚焦到投资项目,标题修改为《陕西省发展改革委投资咨询评估管理办法》。二是明确确需发挥相关工程咨询单位专业力量开展的投资咨询评估工作适用本办法,我委自行组织开展的或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开展的咨询评估(评审)工作,继续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三是结合《陕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对部分表述进行了调整,如将“实施方案”修改为“初步设计(代可行性研究报告)”。四是新增了能耗等量减量替代方案评估、重点用能单位管理能效评估。

(二)机构的管理。在评估机构应具备条件的基础上,新增并单列了申请承担节能审查等相关业务咨询评估任务的评估机构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三)委托评估程序。对委托评估的具体程序进行了优化,取消了主办处室提出咨询评估申请的环节,由我委政务一体化平台(我委OA系统)自动生成《咨询评估委托书》。

(四)咨询评估过程管理。为进一步加强对咨询机构服务质量进行全面管理,咨询评估任务完成后,主办处室应对咨询评估机构专业能力、选取专家情况、沟通协调能力、提交报告的时效性及评估报告质量进行评价。

(五)咨询专业划分。根据各处室业务需求,将专业划分为23类,其中新增节能审查类、财会类专业,其余21类继续参照《工程咨询行业管理办法》的专业划分标准确定。

(六)咨询评估费用标准

1. 费用标准。分为三类,参考兄弟省份做法,具体标准不在《办法》里列示,经主任办公会审定通过后单独印发执行。

2. 费用的支付。一是明确咨询评估费用由省级基建资金结算,由各有关处室于上年12月底前向投资处提出本年度咨询评估计划,投资处汇总后及时安排省级基建资金。二是明确费用标准均以送审时的投资额及能耗量(当量值)确定。三是打捆项目根据单个项目费用标准的60%确定整体评估费用,且不超过当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规定的省级限额标准。四是明确评估费用超过标准、但不超过当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规定的省级限额标准的项目,主办处室需将费用预算会签委办公室、投资处;超过省级限额标准的,不按照“短名单”机构管理,按照政府采购及我省当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有关规定执行。

政策原文: 关于印发《陕西省发展改革委投资咨询评估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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