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修订背景及过程
为了加强天然气输配价格监管,2019年11月,我委印发了《陕西省天然气管道运输和配气价格管理办法(试行)》,试行期满后需重新修订公布。本次修订过程中,依据国家相关政策要求,结合我省天然气管道运输和配气价格管理实际,形成了征求意见稿。2021年10月,在征求省住建部门、各地发展改革部门和相关企业意见建议后,2021年11月22日,通过委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在依法依规吸收相关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形成了《陕西省天然气管道运输和配气价格管理办法》。
二、修订内容
本次修订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的《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管理办法(暂行)》《天然气管道运输定价成本监审办法(暂行)》《关于加强配气价格监管的指导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意见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省天然气管道运输和配气价格管理实际,具体修订了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在配气价格管理方面,新增了有关供销差率、管网折旧年限的规定,同时对准许成本、用户建筑区划红线范围内的供气管网设施费用承担等规定进行了修改;二是在管道运输价格管理方面,新增了同一管道运输企业法人单位新建管道投产时价格管理的相关规定,同时对管网折旧年限进行了修改;三是为了规范表述和国家提法保持一致,将“税费”和“全投资收益率”修改为“税金”和“准许收益率”。
三、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修订过程中,我们严格按照天然气价格改革“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总体目标和国家相关政策要求,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要求,进一步加强天然气管道运输和配气价格管理,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下一步,我们将指导各地抓好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