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陕西省水利工程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政策解读
来源:成本局 发布时间:2024-08-02

为加快建立健全以“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为核心的定价机制,进一步规范成本监审行为,提升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监管的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水平,促进水利工程良性运行、水利事业健康发展,根据《水利工程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22年第55号令)精神,结合陕西实际,起草《陕西省水利工程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4年9月1日起施行。

《办法》分为7章43条。第一章总则,明确了监审对象、适用范围、定价成本概念、实施主体、遵循原则、监审周期和监审基础。第二章定价成本构成,明确了定价成本构成包括固定资产折旧费、无形资产摊销费、运行维护费和纳入定价成本的相关税金4部分,规定了不得计入定价成本的费用,确定了计算单位成本的计价量。第三章定价成本核定,明确了各成本项目的核算方法和定价成本取值范围。第四章定价成本计算方法,明确了供水无关业务成本剥离、各类供水成本和公益成本计算归集方法、政府补助和其他业务收入冲减处理方法。第五章供水有效资产的核定,明确了供水有效资产概念、范围和核定方法。第六章经营者责任,明确了经营者成本核算职责和向定价机关提供成本资料的内容,规定了对不配合成本监审的经营者约束办法。第七章附则,明确了《办法》的解释主体和施行时间等。

政策原文: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陕西省水利工程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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