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社会信用条例》已于今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对于提升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加快打造“信用陕西”具有重要意义。为广泛宣传《陕西省社会信用条例》,加强信用法治意识的全面普及,营造“学条例、用条例、守条例”的浓厚社会氛围,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自6月份起,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陕西省社会信用条例》宣讲培训工作,目前已完成全省各市(区)和部分省级部门宣讲20余场。
省发展改革委财金处、省信息中心(省信用办)会同西安交通大学,抽选骨干力量成立宣讲培训小组,深入各市(区)、各部门开展普法释法工作。宣讲过程中,宣讲组成员不仅对《陕西省社会信用条例》内容进行了细致解读,还将法规条款与实际工作融合对应,结合信用信息应用场景,对信用监管、信息归集、异议处理、信用修复等方面内容做了详实的解析和辅导。多个市(区)和部门还通过线下宣讲、线上同步直播的方式,进一步扩大了宣传规模和影响范围,形成了良好的宣讲效果。
本次宣讲培训活动的开展,对帮助广大干部准确把握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质要义、树立法治思维、依法合规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下一步,我们将充分运用线上线下多种方式,利用各类平台载体,持续开展《陕西省社会信用条例》宣贯工作,重点抓好各级信用管理者、各行业领域从业者和各类社会主体培训,加快制定出台一系列配套制度,持续深化信用监管改革,不断完善信用服务体系,依法推动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为谱写陕西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提供坚实的信用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