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公共卫生应急物资产能储备有关工作部署,现将我省申请承担国家公共卫生应急物资产能储备任务的企业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向省发展改革委反映,反映方式为来人或署名来信(包括电子信函)。公示时间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9-63913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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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陕西省公共卫生应急物资产能储备企业名单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