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我委统筹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有序推进战略性矿产资源开发
来源:工业处 发布时间:2022-12-29

  战略性矿产资源对国家经济安全、国防安全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作用。我省战略性矿产资源储量丰富、品种较多,尤其是煤炭、天然气、金、钼、磷等矿种具有明显优势,且已形成集勘查、开发和应用为一体的完整产业链。2020年以来,国家印发了战略性矿产资源、铁矿石资源等产业高质量发展规划,要求各地着力保障战略性矿产资源供应安全。2021年我委牵头会同省工信厅、省自然资源厅联合印发相关实施意见,提出了加强勘查调查、规范资源开发、开展集中整治、推进资源节约、实施绿色化智能化改造等若干政策措施,同时明确要求新建项目要严格落实《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陕西省秦岭矿产资源开发专项规划》等法规与政策。

  自实施意见出台以来,我委共收到10户企业关于铁矿、钨矿、金矿等矿产资源开发项目核准的申请,根据《陕西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委积极指导企业完善前置要件,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征求省级相关部门意见,并要求有关市对项目进行了实地复核,全年共核准7个有色金属矿产资源开发项目,总投资合计46亿元,建成后预计年可新增产值20亿元以上,新增就业2000余人。

  下一步,我委将继续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以及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论述,统筹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和战略性矿产资源开发工作,督促相关企业严格执行生态环保相关规定,使矿产资源开发方式、强度与生态环境承载力更趋协调,为全省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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