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召开108国道汉中至勉县一级公路车辆通行费标准听证会第1次公告
来源:价格处 发布时间:2021-03-31

  根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的有关规定,汉中市交通运输局向我委提出召开108国道汉中至勉县一级公路车辆通行费标准听证会申请,经研究,我委定于2021年5月上旬召开价格听证会,广泛听取消费者、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108国道汉中至勉县一级公路车辆通行费标准

  二、人员构成及产生方式

  (一)听证会参加人

  本次听证会设25名听证会参加人,具体构成及产生方式为:

  1、消费者15名,其中消费者自愿报名5名(按先后报名顺序选取),汉中市消费者协会推荐10名。

消费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一定的文化素质、政策理论水平和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了解听证会讨论相关事宜的基本情况,熟悉收费公路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

  (3)具有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论证和议事能力;

  (4)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公正、公平的工作态度,能如实地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

  (5)能按时出席听证会,并就定价听证方案发表客观公正的意见和理由;

  (6)能遵守听证会各项纪律和注意事项。

  2、经营者3名、利益相关方1名,由汉中市交通运输局推荐。

  3、人大代表1名,由汉中市人大常委会推荐。

  4、政协委员1名,由汉中市政协推荐。

  5、政府部门代表3名,由省发展改革委委托汉中市政府办公室、汉中市物价局、勉县交通运输局聘请。

  6、专家学者2名,由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聘请。

  (二)旁听人员

  本次听证会设旁听席10个,有意者可报名,由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按报名顺序确定。旁听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报名时提供身份信息和联系电话。

  (三)新闻媒体

  本次听证会设记者席,由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根据新闻媒体报名顺序确定。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参加听证会的消费者、旁听人员以及新闻媒体请于2021年4月12日前通过邮箱(fgwjgc@shaanxi.cn)报名。

  (二)推荐参加听证会的人员由推荐单位于2021年4月12日前将参加人员的姓名、单位、职务、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相关资料函告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处)。

  联 系 人:任  东

  联系电话: 029—63913644    13096977105

  特此公告。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3月31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