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延安至黄龙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费率标准听证会参加人主要意见的采纳情况
来源:价格处 发布时间:2021-07-15

  根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要求,按照《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有关规定,2021年5月28日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在延安市黄龙县召开了“延长至黄龙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费率标准拟定方案听证会”,听证会参加人主要意见采纳情况如下:      

  (一)关于降低通行费费率标准或在投运初期降低通行费费率标准的建议。降低收费标准的建议,不采纳。

  《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车辆通行费的收费标准,应当根据公路的技术等级、投资总额、当地物价指数、偿还贷款或者有偿集资款的期限和收回投资的期限以及交通量等因素计算确定。省政府《关于调整我省收费还贷攻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批复》(陕政函(2007)2号)规定,单公里造价6000万元以上的,费率标准0.70元;投资10亿元以下的特长桥隧可以加收特长特大桥隧费每车次10元(一型车),延黄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费率标准应为0.70元/车·公里(一型车),同时雷家村延河特大桥、岔口特大桥均符合桥隧加收通行费的条件。根据陕西中陕会计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延长至黄龙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定价成本监审专项审核报告》(中陕专审字〔2021〕31号):该项目单公里造价11712万元,在年投资回报率为0%的情况下,每标准车(小客车)单公里通行成本为1.28元;年投资回报率为6%的情况下,每标准车(小客车)单公里通行成本为2.68元。考虑到当地的经济情况,延黄高速公路拟定方案费率标准取消了雷家村延河特大桥加收,只加收岔口特大桥费。

  在投运初期降低通行费费率标准的建议,采纳。为吸引车流量,在项目竣工验收前,道路通行费费率标准暂按每公里0.60元收取。同时执行我省各项优惠和差异化收费政策。

  (二)提供与高速公路平行的不收费普通公路以供选择,并在听证时予以明确的意见,予以采纳。与延黄高速并行的不收费公路有国道242、国道520、省道214、省道303,供用户自行选择。

  (三)关于对提高服务质量,做好应急保障工作的建议,予以采纳。高速公路经营者不仅仅承担收回建设运营成本的任务,而且还应为公路使用者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尤其是要做好节假日高速公路免费时段的应急保障工作,切实为消费者提供安全、优质、畅通的行车环境。我们已将意见反馈省交通运输厅和陕西葛洲坝延黄宁石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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