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陕西省秦岭区域小水电站工程整治评估指标与标准》《陕西省秦岭区域小水电站目录》的公示
来源:秦岭办 发布时间:2021-02-20

  为深刻汲取秦岭违建教训,当好秦岭生态卫士,切实保护好秦岭这一“我国的中央水塔”,陕西省委、省政府决定,依法依规开展秦岭区域小水电整治。在委托中国水科院依据国家、陕西相关法律法规,借鉴国家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清理整治和四川、贵州等外省小水电整治工作经验基础上,拟制了《陕西省秦岭区域小水电站工程整治评估指标与标准(征求意见稿)》,经过2次书面征求意见、多次专家研讨会、1次专家咨询会,形成《陕西省秦岭区域小水电站工程整治评估指标与标准(公示稿)》(以下简称《评估指标与标准》)。同时,在前期公示基础上,经再次核查、市县确认,修改形成《陕西省秦岭区域小水电站目录(第2次公示稿)》(以下简称《小水电站目录》)。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对《评估指标与标准》《小水电站目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2月20日至2月26日。对相关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反映。反映形式为传真、信函、电子邮件,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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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1、陕西省秦岭区域小水电站工程整治评估指标与标准(公示稿)

     2、陕西省秦岭区域小水电站目录



                      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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