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探索新时期我省流域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新路径,经积极争取,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榆林市无定河流域列为全国第二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与可持续发展试点,试点期限为3年。
今年以来,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组织开展全国第二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与可持续发展试点工作的相关要求,省发展改革委积极组织榆林市开展流域试点实施方案编制工作,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立足生态系统完整性,因地制宜,精准施策,统筹推进无定河流域水资源利用、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保护修复,为实现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支撑。根据国家评审会反馈意见,指导榆林市认真修改实施方案,无定河流域成功入选全国第二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与可持续发展试点名单。
下一步,省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榆林市,结合无定河流域特点和突出问题,进一步明确试点目标任务、重点项目等,抓紧完善试点实施方案。会同有关方面健全工作协调机制,组织建立指导、协调和督查制度,推动试点工作顺利开展。以改善无定河流域水生态环境质量和经济社会发展为目标,探索黄河中上游资源型城市水环境综合治理与可持续发展模式,推动无定河流域经济绿色循环低碳发展,为北方半干旱地区资源型城市水环境综合治理和高质量发展提供示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