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西安市长安区18条营商环境“硬措施”优化招商引资服务——营商环境突破年系列报道第17期
来源:营商办 发布时间:2023-03-06

  西安市长安区大力实施“营商环境突破年”活动,进一步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给入区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优质服务,推动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快西部强区建设步伐,制定了招商引资优化服务18条硬措施。

  1.企业开办“半日办结”。将“企业登记、公章刻制、申领发票、参保登记、住房公积金单位开户登记、预约银行开户”等环节集成为“一件事”,企业开办最快半日办结。

  2.产业项目“拿地即开工”。工业用地推行“标准地+承诺制”,在满足规划条件、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具备基坑开挖施工图纸要求后即可先行核发“基坑部分”施工许可。

  3.项目审批“提速增效”。采取“容缺+告知承诺”方式,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网上即办;商品房预售证2个工作日办结;施工许可证即时办理。水电气暖一次办结。

  4.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不动产抵押登记1个工作日办结,一般类登记2个工作日办结;新建商品房推广“交房即交证”。

  5.金融服务“便捷周到”。发挥“金融顾问团”力量,加大与投融资需求企业对接力度;引导银行机构持续降低小微企业贷款成本。

  6.政策兑现“直达快享”。惠企政策兑现“免申即享、即申即享”占比超过70%;普惠政策100%“不来即享”、网上可办。

  7.政务服务“一网快办”。区政务服务事项100%接入政务服务网,高频事项“全程网办”,部分事项“秒批秒办”,简易事项即来即办。区政务中心综窗比例提升到80%以上。

  8.高频事项“一次办好”。围绕企业、公民个人全生命周期实现“一件事一次办”集成改革再升级,将“60多个单个审批服务事项”集成为15个“一件事”,线上一次办结。

  9.证明事项“两个一律”。清理不必要证明事项,对没有法律、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依据的,一律取消;证明事项能通过法定证照、凭证、法定文书证明的,一律取消。

  10.监管环境“包容审慎”。推行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和免于行政强制等“四项清单”制度。

  11、涉企收费“能免则免”。所有涉企收费项目实行清单管理,全部取消涉民生、涉普惠性质的证照工本费等收费项目,严禁水电气暖讯企业向市场主体收取“接入费”“碰口费”。

  12.创新创业“鼓励支持”。区财政列支3000万元,支持奖励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和产业承载空间。设立秦创原长安创投基金,支持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科技型企业、科创类园区。

  13.新型工业“奖补并行”。对在本区支持范围内的工业园区和入驻企业,按照企业年度纳税额给予每年不超过50万的奖励,按照租住面积,每1000平方米年均产值达到2000万元以上,给予每平方米8元/月的补助,每年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连续补助不超过两年;入驻企业以外资形式投资工业项目超过1000万美元,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入驻企业工业技改投资超过1000万元,按照工业技改投资金额的2%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按照投资建设面积、总产值、投入强度综合评价优秀、能带动园区“延链、补链”配套企业等一系列达标企业进行奖补。

  14.现代服务业“重点支持”。对新建投资额在5亿元以上,客房总数200间以上的高品质酒店,营业前3年,按当年缴纳所得税留区部分100%给予奖励,后7年,按当年缴纳所得税留区部分的50%给予奖励。对总投资达到3亿元以上、年度投资额达到项目总投资30%以上的文化旅游产业项目,优先遴选纳入区级重点项目。

  15.总部招商“政策利好”。对符合规定条件的本区总部企业,给予一次性最高不超过6000万元的认定奖励,根据经营年限和区级财政贡献度给予连续三年每年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资金扶持,对在本区没有自有物业租用办公用房的总部企业,连续三年给予每年不超过500万元的办公用房租金扶持。对认定总部企业后5年内在本区购买办公用房,一次性给予不超过2000万元购置费用资金扶持。

  16.“五上”企业“培育扶持”。对工商注册地、税务关系在长安,信用记录良好,无重大安全事故,无不良经营行为的“五上”法人企业,首次纳入统计的给予10万元奖励,分三年兑现。

  17.人才保障“全面无忧”。区级高层次人才根据个税情况给予奖补,在子女入学、医疗保障等方面提供服务;入选“西安英才计划”的人才项目,按照市上相关规定给予资助。

  18.投资服务“优质贴心”。发布城市产业发展机会清单,推动上下游产业聚集成势;围绕新区重点招引项目,做到“一项目一专班、一项目一政策”,建立重大项目全生命周期常态化服务工作机制,为企业和项目提供“保姆式”、“跟踪式”、“终身式”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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