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生态环境厅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优化营商环境突破年活动决策部署,坚持在权限下放上求突破,在简化程序上下功夫,在优化管理上做文章,以“审批最少、程序最简、办理最快、服务最优”为目标,着力推进行政审批便利化、污染治理精准化、执法监管规范化,用心用情用力服务企业、服务项目、服务群众,不断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增强发展内生动力,通过生态环境领域营商环境优化,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绿色转型。
高位谋划部署,统筹整体推进。紧紧围绕生态环境领域营商环境工作实际,成立厅工作专班,研究制定《陕西省生态环境厅深入推进营商环境突破年实施意见》,提出5大项20条具体措施,列入年度考核内容,每月调度工作进展,定期组织形势分析,确保活动深入推进。召开厅党组书记述法点评工作大会,对营商环境突破年活动进行安排部署,坚持把依法行政、依法治污纳入法治化轨道一体推进。
积极靠前服务,助企纾难解困。成立全省重点项目环评审批服务工作专班,对643个省级重点项目逐一调度环评审批进展情况,采取专人负责、定期调度、提前介入、跟踪服务等措施跟进做好技术服务。对完成环评文件编制但还在解决政策制约的6个重点项目提前介入技术服务,指导完善项目环评文件。持续开展环评服务走基层活动,深入渭南、榆林、汉中等地现场为市县政府、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答疑解惑,对属于市县权限范围内事项予以具体指导,力争把问题解决在一线。
着眼提速增效,优化办事流程。印发《关于做好固体废物领域行政许可事项调整工作的通知》《关于规范我省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工作的通知》,进一步简化审批流程,明确办理时限,制定排污口设置审批流程图,对申请受理、评审评估、审查公示等环节进行规范,增强审批事项操作性。强化规划环评与建设项目环评联动,对位于已开展规划环评的相关产业园区内、符合条件的建设项目,实行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简化环评编制内容、登记表豁免等措施。强化“标准地”区域环评工作措施,鼓励各市(区)对已完成出让的“标准地”内符合告知承诺制审批条件的建设项目,实行告知承诺制审批,缩减环评审批时间。截至目前,共完成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书19个,审批时间平均20.7天,比法定时间压缩65.5%;报告表项目2个,审批时间12.5天,比法定时间压缩58.3%;辐射安全许可证审批事项23项,均在承诺办结时间前完成审批,平均审查时间比法定审查时限缩短30%。
深化柔性执法,实施审慎监管。严格落实《陕西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对“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提交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首次被发现,责令限期改正后及时提交的”等11项情形可以不予行政处罚。同时,针对过去执法相对粗放的问题,对每一种违法行为予以裁量细化,具体到法律条款中的项,通过“违反条款”和“处罚依据”的一一对应,最大程度压缩自由裁量处罚幅度,避免随意性、差别化执法,持续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和营商环境。持续落实《陕西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办法》,筛选出1116家企业纳入生态环境监管正面清单,采取通过生态环境管理数据、自行监测数据或者采用视频监控、无人机、无人船、走航车、遥测遥感、大数据分析等手段开展非现场检查,明确除信访举报核实以外,原则上不进行现场执法检查,做到“无事不打扰”。对未纳入清单的企业,严格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规范执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