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陕西推广简化不动产非公证继承手续办理模式——营商环境突破年系列报道第77期
来源:营商办 发布时间:2023-05-29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扎实推进“三个年”活动,进一步提升财产登记便利度,省自然资源厅日前印发了《关于在全省推广简化不动产非公证继承手续办理模式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全省范围内正式拉开了简化不动产非公证继承手续办理模式的序幕。

  《通知》所述简化不动产非公证继承手续办理模式是指申请人在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时因时间久远等特殊原因,已穷尽调查取证途径确实难以获取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材料的,可以书面承诺代替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并承诺若有隐瞒实际情况,给他人造成损失的,需承担包括经济赔偿、信用惩戒在内的相应法律责任。

  《通知》明确了简化不动产非公证继承手续办理模式适用的范围及不适用的范围,对登记申请、受理、审核、登簿等流程进行了细化;强化了防范各类风险,制定应急预案,建立容错机制,保护登记工作人员权益的保障举措;夯实了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职责,要求各地将此项工作作为聚力推进全省“三个年”活动的重要内容,列入重点工作,务必在10月前全面落地。

  同时,《通知》要求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在门户网站、不动产登记服务大厅等公布简化不动产非公证继承手续办理模式办事指南、告知书、承诺书格式文本,并且发挥好主流媒体、新兴媒体的宣传作用,加强政策解读、业务咨询、信息传导,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合理引导预期,积极借鉴,大胆创新,探索更多好的经验和先进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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