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扎实开展营商环境突破年活动,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根据《省委功勋荣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创建示范项目批复意见的函》有关精神及《陕西省营商环境创新示范区创建活动工作方案2025》(陕发改营商〔2025〕674号)有关安排,经县区申报、市级推荐、评审公示,最终确定雁塔区、西安高新区、浐灞国际港、未央区、千阳县、扶风县、长武县、咸阳高新区、耀州区、合阳县、黄陵县、府谷县、榆林高新区、城固县、汉阴县、安康高新区、商南县等17个县区为全省营商环境创新示范区。从区域分布看,西安4个,宝鸡、咸阳、榆林、安康各2个,铜川、渭南、延安、汉中、商洛各1个。
此次创建活动旨在发挥先进地区示范引领作用,激发各地优化营商环境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推动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为全省营商环境持续升级提供实践样本。
下一步,我委将按照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以示范区创建为契机,深入推进营商环境突破年活动。一是强化示范引领,提升示范区对民营经济发展的带动效能,积极培育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打造民营经济集聚高地;二是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加大对示范区的政策支持、业务指导和动态监测力度,及时总结推广可复制的典型经验;三是突出服务导向与地方特色,探索差异化示范路径,力争在全国、全省范围内形成更多标杆案例;四是构建营商环境一品牌、一机制、一平台、一热线“四个一”工作体系,加快打响“落地快、发展好”陕西营商环境品牌,以持续优化的营商环境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政府部门网站
省级部门网站
各省(市)发展改革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