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节约和新能源处

能源节约和新能源处

时间: 2024-09-18 10:12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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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指导能源行业节能减排和资源综合利用工作,参与研究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建议;承担科技进步和能源装备相关工作,推广应用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组织拟订能源行业标准。承担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和农村能源行业管理职责。指导协调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发展,组织拟订水能、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等新能源和其他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生物质液体燃料、储能、氢能、新能源微电网、智慧能源相关工作。

    负责人:汪光照 电话:63913339

    联系人:郭廷波 电话:63913144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和公休日除外)

              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8∶00(夏季:15∶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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