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担机关日常运转工作(包含政务公开工作)。起草有关贯彻国家能源法律、法规、规章的实施意见和办法;对本局起草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承担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承担能源预测预警、信息发布、能源体制改革、国际交流合作等工作;负责煤炭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负责机关人事、后勤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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