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托中煤科工西安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编制的《陕西省陕北侏罗纪煤田神府矿区南区总体规划(修编)环境影响报告书》已基本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要求,现对神府矿区南区总体规划(修编)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示,向社会公众征询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矿区基本情况
神府矿区南区位于陕西省神木市西北部,行政区划隶属神木市管辖。2006年8月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复神府矿区南区总体规划,批复矿区面积约620km2,划分为4个大型井田,建设总规模34.00Mt/a(不含小煤矿整合区)。矿区规划的4个矿井均已建成,同时还建成了供电、供水、地面运输等基础设施、配套辅助设施。
本次修编的神府矿区南区范围,是在已批复的神府矿区南区范围基础上,增加西侧已设置采矿权的升富、惠宝、宝兴源煤矿及东侧已设采矿权的赵家梁、何家塔煤矿;同时将原批复的小煤矿开采区依据采矿权按单井划分。修编后矿区面积约713.03km2,划分为34个井田,矿区总规模120.55Mt/a,其中生产矿井30个,规模108.95Mt/a,在建矿井4个,规模11.6Mt/a。各矿井工业场地、供热供电、供水、地面运输及其辅助设施等均利用已建成设施,不需要新增。
二、规划实施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减缓对策措施
矿区总体规划对水源地准保护区、重要湿地、文物保护单位实施禁采,对城市规划区、重要水库河流、工业园区等留设保护煤柱。对河谷区的乌兰木伦河、考考乌素沟留设保护煤柱;对风沙滩地区第四系导通区内的富水区实施保水采煤措施,风沙滩地区其它区域第四系导通区内的第四系基本不含水,采煤导水裂缝导通第四系影响可接受,可以正常采煤;矿区西部导水裂缝不会导通第四系含水层,采煤对第四系含水层影响小。受地表沉陷影响的居民实施搬迁安置或留设煤柱,采煤沉陷不会改变地表径流方向,不会对地形地貌、植被产生明显不利影响,矿区铁路专用线、国道G336等重要基础设施留设保护煤柱给予保护。采暖依托现有集中供热热源或换热站,大多利用余热或天然气等清洁能源,供热锅炉烟气、生产加工环节粉尘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矿井生产生活污废水全部处理后回用于矿井绿化及选煤厂用水,矿井水经过处理后首先回用于矿井自身生产用水,部分用于周边企业,富余部分外排或接入《榆林市矿井水生态保护与综合利用规划》中煤矿疏干水综合利用工程管网利用,外排矿井水需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及含盐量不大于1000mg/L限值要求。煤矸石综合利用或井下充填,其他固废100%安全处置。
三、规划组织实施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规划组织实施单位: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地址:西安市新城区新城大院8号楼
邮政编码:710006
联系人: 王 浩
联系电话:029-63913620
电子邮箱:418737605@qq.com
四、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中煤科工西安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锦业一路82号
邮政编码:710077
联系人: 程水英
联系电话:029-81778356
电子邮箱:289478611@qq.com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一)您对本规划规模和方案的建议;(二)规划方案对可持续发展的影响和规划方案的优化调整建议;(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建议;(四)环评工作中应该关注的其它问题。
六、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公众可向规划组织实施单位、环评单位以电子邮件、信函、电话等方式发表关于该规划环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七、信息发布与意见反馈有效期限
自本公示发布后10个工作日。
附件:陕西省陕北侏罗纪煤田神府矿区南区总体规划(修编)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