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做好陕西省属灌区水利工程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工作,现就征集项目会计审核服务供应商公告如下:
一 、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陕西省属灌区水利工程供水定价成本监审项目审核服务。
2.采购人:陕西省成本调查监审局。
3.采购需求:参与陕西省属灌区水利工程供水定价成本监审,核定监审对象水利工程供水发生的成本费用支出等内容,并出具会计审核服务报告。
4.采购预算:20万元。
二、项目需求
为加强陕西省属灌区农业供水成本监管,提高核定陕西省属灌区农业供水价格的科学性、合理性,根据《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7年第8号令)和《陕西省水利工程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陕发改成本〔2024〕1279号),征集供应商参与陕西省属灌区水利工程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审核服务。
1.审核对象。陕西省宝鸡峡引渭灌溉中心、陕西省泾惠渠灌溉中心、陕西省交口抽渭灌溉中心、陕西省桃曲坡水库灌溉中心、陕西省石头河水库灌溉中心及各省属灌区末级渠系经营者。
2.审核内容。协助陕西省成本调查监审局开展2019年度至2023年度陕西省属灌区水利工程供水定价成本监审,提供会计审核服务内容为:以监审期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或政府有关部门审核的年度财务报告、手续齐备的原始凭证、账册,以及完整有效的统计报表等资料为基础,对监审对象基本财务情况、固定资产原值及折旧(净值)、无形资产原值及摊销(净值)、职工薪酬、其他成本费用、水量等进行审核,剔除不合法、不相关、不合理的成本费用;对计入定价成本的项目进行核算;复核其他有关资料;出具审核服务报告、移交有关成本资料。
3.时间安排。2025年3月至2025年6月。
三 、有关要求
有意参加征集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3月10日18:00前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载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被授权代表及其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成本监审项目审核服务方案书(见附件)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证明等材料扫描件,我局将组织专家组对成本监审项目审核服务方案书进行评审,按程序择优遴选。结果确定后,将与成交供应商签订正式合同。逾期提交资料的,恕不接纳。
联系人:张军龙 029-63913710
邮 箱:fgwcbj@shaanxi.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