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06年重点退耕还林地区
基本口粮田建设试点任务计划的通知
西安、铜川、宝鸡、汉中、安康、商洛、延安、榆林市发展改革委,西部开发办: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西部开发办关于下达2006年重点退耕还林地区基本口粮田建设试点任务计划的通知》(发改农经[2006]2320号)精神,现将我省试点任务计划下达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2006年共安排我省试点任务12.55万亩,其中长江流域5.85万亩、黄河流域6.7万亩(具体试点任务计划见附表)。
二、按照国家规定,重点退耕还林地区基本口粮建设工作实行目标、任务、资金、责任四到县(区),有关市、县要按照我委《关于做好2006年退耕还林基本田口粮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陕发改农经[2006]938号)要求,扎实推进这项工作。
三、请你们按照任务计划,参考下发的编制提纲,尽快组织以县为单位编制实施方案。编制实施方案要因地制宜,项目区以村为单元、适度集中,项目要规划到地块。市发展改革委、西开办于12月20日前,将实施方案(10套)报省发展改革委、西开办;同时上报年度投资申请报告(3份)。
附件:1、陕西省2006年重点退耕还林地区基本口粮田建设任务计划表.xls
附件:2、陕西省退耕还林基本田口粮建设试点工程实施方案编制提纲(试行).doc
二OO六年十一月二十日
主题词:退耕还林 任务 通知
抄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务院西部开发办,省政府办公厅,省林业厅、农业厅、国土资源厅、水利厅、
财政厅、审计厅、水保局。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06年11月20日印发
共印5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