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06年退耕还林工程中央预算内
专项资金(国债)投资计划的通知
各市发展改革委、林业局: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林业局关于下达2006年退耕还林工程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国债)投资计划的通知》(发改农经[2006]1398号)和省发展改革委、省西部开发办、财政厅、林业厅和粮食局《关于下达2006年退耕还林计划的通知》(陕发改农经[2006]1048号)精神,现将2006年退耕还林投资计划下达给你们,请据此抓紧分解下达投资计划(详附表),并将执行情况报省发展改革委、林业厅备案。国家将组织力量项目对建设情况进行专项稽查,请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
附件:2006年退耕还林工程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国债)投资计划.XLS
二OO六年十二月六日
主题词:退耕还林 投资计划 通知
抄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林业局,省财厅、审计厅、统计局。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05年12月6日印发
共印4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