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06年农林水利项目前期费
投资计划的通知
宝鸡市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厅、林业厅、水保局:
宝鸡市发展改革委宝市发改字[2006]642号、省农业厅陕农业发[2006]249号、省林业厅陕林字[2006]533号、省水保局陕水保字[2006]47号文均悉。经研究,现下达农林水利项目前期费130万元,其中宝鸡市30万元,省农业厅40万元,省林业厅30万元,省水保局30万元。具体项目投资安排和工作内容详见附表。
该项资金从我委《关于下达2006年省级预算内基建投资计划的通知》(陕发改投资[2006]657号)确定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投资中支付。请财政厅相应成立预算和拨款。
请接此通知后,进一步加强组织,加快前期工作进度,保证前期工作成果质量。有关项目前期工作的进展情况和阶段成果请及时向我委通报。
二OO六年十二月八日
主题词:农业 投资 计划 通知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财政厅、审计厅、统计局。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06年12月8日印发
共印1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