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旱作农业示范基地
2009年第四批扩大内需项目省级预算内
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的通知
宝鸡、渭南、延安、榆林市发展改革委:
为推进旱作农业示范基地项目顺利实施,经研究,从2009年省级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中安排313万元,用于省发展改革委、农业厅《关于下达陕西省旱作农业示范基地项目2009年第四批扩大内需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陕发改投资〔2009〕1126号)安排项目的省级配套。
要切实加强项目管理,严格履行建设程序。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严格按照陕发改投资〔2009〕1126号通知精神执行。此项资金从陕发改投资〔2009〕614号文“中央投资配套”中列支,请省财政厅相应成立预算并拨款。
附件:2009年第四批扩大内需旱作农业示范基地项目省级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计划表.xls
二○○九年十一月九日
主题词:旱作农业 投资 计划 通知
抄送:国家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农业厅、省审计厅、省统计局。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09年11月9日印发
共印2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