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索 引 号: 11610000016000152G/2009-00767
发文字号: 陕发改投资〔2009〕1664号
发布机构: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文时效: 有效
标  题: 陕发改投资〔2009〕1664号  关于下达2009年第四批扩大内需中央投资项目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土保持工程省级配套投资计划的通知
主题分类:
发布日期: 2009-11-16 14:29:00
陕发改投资〔2009〕1664号  关于下达2009年第四批扩大内需中央投资项目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土保持工程省级配套投资计划的通知
来源: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09-11-16

关于下达2009年第四批扩大内需中央投资项目
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土保持工程
省级配套投资计划的通知

汉中、安康、商洛市发展改革委:
  为加快第四批扩大内需中央投资项目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经研究,现下达2009年省级预算内基建资金3700万元,其中汉中市74万元、安康市1908万元、商洛市1718万元,具体项目和投资安排详见附表。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的2009年省级预算内基建资金专项用于我委《关于下达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土保持工程2009年第四批扩大内需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陕发改投资[2009]1405号)、《关于下达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土保持工程2009年第四批扩大内需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第二批)的通知》(陕发改投资[2009]1455号)安排的项目配套,是省级对市县配套投资的补助资金,相应抵减原投资计划安排的地方配套投资。
  二、请你委商有关部门在接文后10日内将投资计划转发到各县(区),并将投资安排情况报我委和省级有关部门备案。
  三、项目资金要专款专用,必须优先用于项目建设工程措施、林草措施等直接费用,严禁挪作它用。有关部门要加强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快推进工程建设进度,确保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
  此项资金从我委《关于下达2009年省级预算内基建资金投资计划的通知》(陕发改投资[2009]614号)确定的“中央投资配套”中列支。请省财政厅相应成立预算和拨款。

  附件:2009年第四批扩大内需中央投资项目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土保持工程省级配套投资计划表.xls

 


                                            二○○九年十一月十二日


主题词:水利  投资  通知
抄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监察厅、财政厅、水利厅、审计厅、统计局、水保局,汉中、安康、商洛市政府,汉中、安康、商洛市水利(水务)局。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09年11月12日印发
                                                 共印2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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