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索 引 号: 11610000016000152G/2021-00357
发文字号: 陕发改环资〔2021〕361号
发布机构: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文时效: 有效
标  题: 关于生态文明建设专项2020年度中央预算内投资绩效评价有关情况的通报
主题分类:
发布日期: 2021-03-18 11:21:34
关于生态文明建设专项2020年度中央预算内投资绩效评价有关情况的通报
来源:环资处 发布时间:2021-03-18

各有关市(区)发展改革委(局):

  按照《关于开展生态文明建设专项2020年度中央预算内投资绩效自评的通知》(陕发改环资〔2021〕192号)要求,各有关市(区)发展改革部门积极开展生态文明建设专项2020年度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绩效评价,在各市(区)自评基础上,省政府投资评审中心组织有关专家进行现场核查,现将此次绩效评价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度全省生态文明建设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共支持9个市(区)29个项目。

  1.各市(区)综合得分情况

  项目涉及宝鸡、咸阳、铜川、渭南、延安、榆林、商洛、韩城及西咸新区共9个市(区)。各市(区)得分为“优”的有6个,得分为“良”的有3个,得分排名从高到低依次为:榆林市、延安市、西咸新区、商洛市、渭南市、韩城市、咸阳市、铜川市、宝鸡市,详细得分排名情况见附表1。

  2.各项目具体情况

  共计29个项目,包括16个污水垃圾类项目、13个资源节约循环利用和污染治理类项目。评估得分为“优”的项目有25个,评估得分为“良”的有3个,评估得分为“中”的有1个。其中“延安市宝塔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体系建设项目”得分最高,为100分;“宝鸡市眉县常兴镇马家社区老旧城区污水管网工程”得分最低,为60分。详细得分排名情况见附表2。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1.项目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2020年度全省生态文明建设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13个项目已完工,14个项目正处于施工阶段,“铜川市印台区支巷道路污水管网提标改造工程”和“宝鸡市岐山县益店镇区污水管网建设项目”2个项目未开工。“宝鸡市眉县常兴镇马家社区老旧城区污水管网工程”1个项目质量不达标。从各项目绩效目标实现情况来看,13个项目的绩效目标已实现,13个项目的绩效目标部分实现,3个项目的绩效目标未实现。

  2.投资计划执行情况

  全省共下达中央预算内总投资为49300万元,各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已支付26793.38万元,中央预算内总投资支付率为54.35%。各支持项目的中央预算内投资支付率的设定目标为“≧85%”,仅有8个项目实现设定目标;“咸阳市三原县新兴镇生活垃圾收运项目”“渭南市蒲城县党睦镇镇区污水管网项目”“渭南市蒲城县龙阳镇污水管网建设项目”“陕西延长中煤榆林能源化工有限公司蒸汽余热余压利用项目”“韩城市龙钢公司265㎡烧结机烟气综合治理提升改造工程”等5个项目的中央预算内投资支付率为0%;其余16个项目的中央预算内投资支付率为0%~85%。

  三、存在的问题

  1.从总体上看,存在“两个责任”未完全落实、中央预算内资金支付率和总投资完成率低等问题。

  (1)“两个责任”未完全落实。“两个责任”按项目落实到位率为93.10%。部分项目单位未完全落实主体责任,对项目未实施全过程的质量和进度管理;日常监管单位在项目审批过程中监管不严,部分项目前期合规性文件不齐全,土地、施工许可等未完全落实,部分市县投资计划分解(转发)超过20个工作日;监管手段单一,缺乏对项目资金和工程质量的监管。

  (2)中央预算内资金支付率和总投资完成率较低。中央预算内资金支付率为54.35%,总投资完成率为64.25%。

  2.从具体项目上看,“眉县常兴镇马家社区老旧城区污水管网工程”未按照已审批的方案进行实施,没有施工图设计,过程质量控制不足,经专家评估,认为质量未达标;“岐山县益店镇污水管网建设项目”和“铜川市印台区支巷道路污水管网提标改造工程”未按时开工;“渭南市临渭区三张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与项目前期审批文件名称不符;“渭南市蒲城县龙阳镇污水管网建设项目”全部由中标企业垫资实施,不符合《政府投资条例》第二十二条中“政府投资项目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的规定。

  四、整改要求

  1.宝鸡市需督促“眉县常兴镇马家社区老旧城区污水管网工程”对项目进行认真整改,严格按照已审批的方案实施,严格过程质量控制,确保工程质量达标。

  2.铜川市和宝鸡市需督促“铜川市印台区支巷道路污水管网提标改造工程”和“宝鸡市岐山县益店镇区污水管网建设项目”2个项目加快各项工作,争取早日开工。按照《中央预算内投资生态文明建设专项管理暂行办法》要求,项目在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下达后超过一年未开工建设的,及时调整项目。如项目在投资计划下达一年后仍未开工建设,我委将按照相关规定对项目及时进行调整。

  3.渭南市需督促“渭南市临渭区三张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对项目进行整改,严格规范项目管理,严格遵守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各项规定,确保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与项目前期审批等各项文件完整、规范、一致。

  4.渭南市需督促“渭南市蒲城县龙阳镇污水管网建设项目”对施工单位垫资问题进行整改,确保符合《政府投资条例》相关规定。

  5.强化项目过程监管。各市县和项目单位要认真落实两个责任,严格按照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建设,确保工程质量,加强对项目资金监管,确保项目资金使用合规合理。通过重大建设项目库填报系统,加大项目日常调度管理。

  各有关市(区)需按照整改要求督促相关问题认真整改,整改情况及时报送我委(环资处)。各市县和项目单位要充分汲取上述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切实做好中央预算内项目管理工作。各市县绩效评价结果将作为我委后续安排环资领域中央预算和省级专项资金的重要参考。


  附件:1.生态文明建设专项2020年度中央预算内投资绩效评价各市(区)得分排名

     2.生态文明建设专项2020年度中央预算内投资绩效评价各项目得分排名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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