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索 引 号: 11610000016000152G/2018-00192
发文字号: 陕发改区域〔2018〕258号
发布机构: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文时效: 有效
标  题: 关于做好赴上海 浙江考察交流活动项目工作的通知
主题分类:
发布日期: 2018-02-26 10:34:49
关于做好赴上海 浙江考察交流活动项目工作的通知
来源:信息办 发布时间:2018-02-26
 
各省级有关部门,设区市发展改革委、韩城市发展改革委、杨凌示范区发展改革局、西咸新区改革创新发展局:
  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将于近期带队赴上海、浙江开展考察交流活动,届时将进行企业考察和举办项目推介签约等活动。为筹备组织好这次活动,现就有关项目工作通知如下。
  一、筛选报送在我省投资的沪、浙企业项目。活动期间,省委、省政府领导将选择1-2家在我省投资的沪、浙企业总部进行考察调研。各市区、省级有关部门要抓紧梳理在我省投资的沪、浙企业,以世界500强、中国500强、中国民营企业500强以及沪浙地区知名优秀企业和行业龙头企业等为重点,填写《在陕投资的沪、浙企业项目统计表》(附件1),于3月5日前报送我委。
  二、抓紧报送推介项目。各市(区)、省级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家政策要求和我省相关发展规划,结合区域(部门)产业特点和重点领域,针对上海、浙江地区优势,抓紧筛选一批带动作用明显、发展前景较好、资料充实完善的推介项目,填写《推介项目汇总表》(附件2),准备项目单行材料(附件3格式),于3月5日前报送我委。
  三、推进项目洽谈签约。考察交流活动期间将举办重大合作项目签约仪式,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将出席并见证项目签约。各市(区)、省级有关部门要抓紧梳理正在推进的与沪、浙地区企业合作项目,以有基础的协议和意向项目为重点,加大对接力度,加快合作进展,力争形成一批合同项目,确保能在活动期间集中签约。按要求填写《签约项目汇总表》(附件3格式),于3月22日前报送我委。
  四、加强组织联络。各市(区)、省级有关部门确定1-2名专职工作联络员,一是负责按时报送上述表格及相关材料,二是在活动期间协助参与签约组织工作,做好活动成果统计和相关信息上报等工作,3月5前将《联络员信息表》(附件5)报送我委。
  联系人:省发改委招商引资办     吴军奇
  电  话:029-63918836
  传  真:029-63918833
  邮  箱:819614471@qq.com
 
  附件:1.在陕投资的沪、浙企业项目统计表;2.重点推介项目汇总表;4.签约合同项目汇总表;5.联络员信息表
  附件:3.招商引资推介项目材料格式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2月26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