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韩城市发展改革委,杨凌示范区发展改革局、西咸新区改革创新发展局,省节能中心,“百千万”行动企业:
按照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落实国家重点用能单位“百千万”行动有关事项的通知》(陕发改环资〔2018〕109号)要求,市区发展改革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于每年6月底前完成本地区“万家”企业上一年度“双控”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向社会公布考核结果,并将考核结果报送省发展改革委。
为做好考核工作,现将我省2017年度“百千万”行动企业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包括目标完成情况和节能措施落实情况。目标完成情况是指能耗总量和节能目标两个指标的完成情况,节能措施落实情况包括组织领导、节能目标责任制、节能管理、技术进步、节能法律法规标准等落实情况。具体考核指标及评分方法见附件1,评分时需注明得(扣)分依据。
二、“百千万”行动企业要认真填报《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基础信息报告表》(见附件2)和2014-2017年度《生产情况报告表》(见附件3),考核组负责人和企业领导签字确认。
三、各地市于6月底前报送本地区“万家”企业考核结果,并同时报送各企业打分表及两套《报告表》(含电子文档)。
四、“百家”、“千家”企业的考核工作由省节能中心负责,各市应积极配合。省节能中心于7月底前报送考核结果。
附件:1. 重点用能单位能耗总量和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指标及评分标准
3. 201×年生产情况报告表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