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610000016000152G/2018-00281
发文字号: 陕发改环资〔2018〕1554号
发布机构: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文时效: 有效
标 题: 关于开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情况监督检查的通知
主题分类:
发布日期: 2018-12-11 08:49:52
关于开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情况监督检查的通知
来源:资源环境处
发布时间:2018-12-11
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韩城市发展改革委、杨凌示范区发展改革局、西咸新区改革创新发展局,省节能中心,各有关项目建设单位:
为加强节能审查源头控制作用,强化节能审查事中事后监管,确保完成“十三五”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控制目标,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对《陕西省固定资产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各地节能审查制度实施情况。包括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批复情况,节能审查相关政策要求落实情况,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是否按照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取得节能审查机关出具的节能审查意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工作经费落实情况,节能审查意见事中事后监管和能力建设等情况。
(二)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检查的项目范围:2015年-2017年国家和省级核准、备案已经开工或竣工验收的项目,重点检查高耗能行业项目和年综合能源消费量(当量值)超过5万吨标准煤的项目。
二、工作安排
(一)节能审查制度实施情况检查
请各单位收到通知后按照上述要求进行自查,提交自查报告。我委将根据具体情况,对部分地区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检查采用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座谈质询、现场走访等方式进行。
(二)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监督检查
1.各地自查。请你单位依据自查提纲组织对检查范围内的项目进行自查,并提交自查报告(附件1)和项目建设情况汇总表(附件2)。
2.现场检查。根据各地区自查情况,我委抽取部分项目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检查主要包括审阅资料,与项目建设单位、节能报告编制单位等有关人员进行质询答疑,实地检查,工作组内部讨论等工作程序。具体检查时间由检查组与各地联系人对接确定。
3.通报整改。根据现场检查情况,我委对有关情况进行通报,对违法违规项目按照相关进行处理。
三、其他事项
请各单位收到通知后,做好相关工作,于12月20日前将节能审查制度实施情况自查报告、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自查报告(项目建设情况汇总表)反馈我委(环资处)和省节能中心,确保监督检查工作顺利完成。并指定一名联系人沟通相关检查事宜。
联系人:省节能中心 苗扬 87384007
邮 箱:sxjnps@126.com
附件:1. 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自查报告
3. 评估相关标准汇总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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