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索 引 号: 11610000016000152G/2016-00174
发文字号: 陕发改环资〔2016〕170号
发布机构: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文时效: 有效
标  题: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备选项目的通知
主题分类:
发布日期: 2016-02-16 17:44:42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备选项目的通知
来源:信息办 发布时间:2016-02-16

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韩城市经济发展局,杨凌示范区发展改革局、西咸新区经济发展局,神木县、府谷县发展改革局: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备选项目的通知》转发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市(县)发改部门按照《通知》要求的选项范围、选项条件,抓紧组织遴选项目,项目清单列表,按优先顺序排列。申报备选项目的正式文件中应包括2016年备选项目的总体情况(项目数、总投资、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情况),项目实施后预计完成的设施建设能力目标,本市(区、县)城镇污水、垃圾集中处理率总体提高情况(设市城市、县城、建制镇分列)。截止2015年底,尚未实现县县具备污水、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目标的市(区、县),应单独说明此项目标2016年预计完成情况。

  二、本次中央预算内项目优先支持未获专项债券基金支持的项目;涉及重点流域项目的地市区,所报项目不得重复;之前获得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的项目不得申报。

  三、申报项目需报送项目单行材料,一式两份,双面打印。单行材料内容包括:

  (1)项目资金申请报告或可行性研究报告。

  (2)项目审批(备案、核准)、能评审查、环评审查、土地预审、规划选址等文件的复印件。

  四、2016年备选项目申报仍继续采取“中央投资项目编报系统软件”(软件及使用说明在国家发改委互联网政务服务中心—下载专区—软件下载栏目下载最新版本),导出的项目库文件(后缀为imo)电子版,发送至sxfgwhzc@126.com,请认真核对编报系统软件导出的电子版材料,相关项目信息必须完整并与项目汇总表内容一致。

  五、本次所有申报项目必须导入国家重大项目库,列入“三年滚动计划”。入库项目需内容完整,项目名称统一为“建设地点+企业名称+项目(工程)名称”;建设内容条理清楚、内容充实;各项前期手续齐全。没有入库的项目或者项目内容不全的不予上报。

  六、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对国家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的项目,将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和省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上公开项目名称、建设内容等信息。凡申报备选项目的企业和单位,视为同意公开相关项目信息。不同意公开相关信息的项目,请勿申报。

  七、备选项目申报文件及有关材料请于2016年3月1日前报送我委(环资处),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孙豫坤    029—63913164

  附件:1、2016年污水处理中央预算内投资备选项目汇总表;2、2016年垃圾处理中央预算内投资备选项目汇总表

     3、2016年污水垃圾处理项目清单列表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2月16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