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发展改革委,杨凌示范区发展改革局、西咸新区经济发展局、韩城市经济发展局:
为加快新建廉租住房项目建设,经研究,现将2013年新建廉租住房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省级配套投资计划下达你们(具体项目详见附表),请按以下要求抓紧组织实施。
一、本次下达的资金专项用于2013年新建廉租住房中央投资项目省级配套。新建廉租住房项目省级配套,陕南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按500元/平方米标准补助,其余各市县按400元/平方米标准补助。
二、请你委接文后10日内将投资计划转发到各县(市、区),计划下达后报我委备案。
三、严格项目建设资金管理。各市要加强对省级补助投资的监管,做到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严禁滞留和挪作它用。
四、切实加强项目实施管理。各项目单位要按照已下达计划的建设内容,在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的前提下,科学组织施工,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确保省级配套投资全部用于项目建设,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
本次下达的11.3829亿元省级配套资金,其中:1亿元从省级预算内基建资金中列支;10.3829亿元由省财政厅筹措解决。
请省财政厅相应成立预算并拨款。
附件:2013年新建廉租住房中央投资项目省级配套投资计划表.xls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