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农业局(委),杨凌示范区发展改革局、农业局:
为加强农村沼气工程建设,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部《关于下达2013年农村沼气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发改投资〔2013〕1907号)精神,现将2013年农村沼气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下达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计划总投资13982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6797万元,地方配套891万元,自筹6294万元,用于新建户用沼气、养殖小区和联户沼气、大中型沼气工程和乡村服务网点建设,具体项目详见附表。
二、加快前期工作。抓紧编制初步设计和实施方案,大中型沼气项目初步设计于12月20日前上报省级审批,其他项目实施方案由市级农业部门会同发展改革委审批(参照陕发改农经〔2013〕1183号文件执行)。要抓紧落实项目建设条件,鼓励新技术研发应用,设计或方案批复后,尽快开工建设。
三、加强项目管理。项目实施要严格遵循有关建设程序和管理规定,在积极加快建设进度的同时,提高工程质量、资金安全和投资效益。要创新项目管理方式,确保供气入户质量,未按规定供气的将削减下年度投资。大中型沼气重点向农户供气多、规模化程度高的项目倾斜。
四、本批投资计划执行情况和项目建设情况实行季报制度,请按规定及时报送相关信息。项目竣工后,请按照陕发改农经〔2012〕1085号文件要求加快对竣工项目进行验收,未按要求完成验收的市暂停安排该项目。
附件:1.2013年农村沼气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汇总表
2.2013年农村户用沼气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表
3.2013年养殖小区和联户沼气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表
4.2013年大中型沼气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表
5.2013年农村沼气乡村服务网点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表
附件下载:附件.xls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陕西省农业厅
2013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