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发展改革委:
你委和市水利局《关于上报<汉中市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土保持项目2013年度小流域实施方案>的报告》(汉发改农经〔2013〕229号)收悉。经研究,现就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土保持工程略阳县仙台坝项目区肖家河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实施方案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略阳县仙台坝项目区肖家河小流域位于略阳县东部,涉及仙台坝镇的任家院村1个行政村,总人口861人,其中农业人口861人。小流域土地总面积48.46km2,水土流失面积23.41km2,现有耕地678.6hm2,其中基本农田29.3hm2,人均基本农田0.04hm2。为了改善当地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流域生态环境,涵养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维护丹江口水库水质,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同意实施略阳县仙台坝项目区肖家河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
二、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项目建设规模为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3.41km2,其中综合治理面积10.06km2,生态修复面积13.35km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实施坡改粮梯37hm2,建设蓄水池6口、排灌沟渠3.3km、沉沙池6个、田间道路0.83km、谷坊6座,新建河堤0.35km;坡耕地造生态林337.1hm2,坡耕地造经济林275.1hm2,荒山造生态林357hm2;落实封育管护人员3名,疏林补植24.28万株,设置封禁标牌2块,建设网围栏3.8km、省柴灶30个、沼气池30座。
三、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核定工程概算总投资890万元,建设资金由申请中央补助和你市自筹解决。
四、建设期限及效益
工程建设期2年。工程建成后,小流域内水土流失初步得到治理,各项措施减蚀率达到71%,林草面积达到宜林宜草面积的90%以上,人均基本农田达到1.15亩。
请据此批复抓紧落实建设资金,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办法》(2011年7月修订)组织实施。工程建成后,要及时申请工程竣工验收,办理移交手续,明晰工程产权和使用权,明确管护主体,落实管护责任。
附件:1.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土保持工程略阳县仙台坝项目区肖家河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情况表;2.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土保持工程略阳县仙台坝项目区肖家河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概算表.xls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