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省200户重点用能企业
开展能效水平对标活动的通知
各市(区)发展改革委(局)、各重点用能企业,省级有关部门(单位),有关行业协会: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精神,深化重点用能企业节能行动,充分挖掘节能潜力,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增强企业竞争力,全面完成“十二五”节能目标任务,按照全省200户重点用能企业“十二五”节能行动实施方案确定的重点任务,省发展改革委决定在全省200户重点用能企业开展能效水平对标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能效水平对标的重要意义。能效水平对标活动是指企业为提高能效水平,与国际国内同类企业能效先进指标作为标杆,进行对比分析,通过管理和技术措施,达到标杆或更高能效水平的实践活动。在全省200户重点用能企业开展能效水平对标活动,是降低企业主要产品单位能耗、重点工序能耗的关键环节,也是促进企业节能工作上水平、提升高耗能行业整体能效水平的重要举措,对实现“十二五”节能目标任务具有重要意义。
二、认真制定能效对标实施方案。各重点用能企业是能效水平对标活动的实施主体。要按照省发展改革委和有关部门的相关要求,结合实际,抓紧选取标杆企业,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和工作措施,确保对标活动规范有序。
三、不断完善能源计量统计工作。按照《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2006)的要求,各重点用能企业建立健全用电、用煤、燃气等能源消费数据在线采集系统,对企业能源生产、输送、分配、使用各环节实行自动化管理。同时,搞好统计台账建设,定期开展能耗数据分析,确保对标工作真实有效。
四、积极开展节能技术改造。对照国家淘汰落后工艺、设备目录,及时进行一次全面摸底清查,对及时淘汰更换使用高效节能工艺、设备的企业,优先给予资金支持;对国家明令禁止而未按期淘汰的,继续加大惩罚力度,严格落实超能耗限额标准,暂停新上项目节能评估审查。
五、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节能管理部门、有关行业协会和各重点用能企业要高度重视能效对标活动,切实把能效对标活动作为节能降耗的重要措施抓紧抓实。各级发改部门要加强组织指导,制定“一企一策”,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及时了解对标情况,做好对标数据汇总、分析,优先支持对标企业节能技改项目,并于每年1月底前,将本地区对标情况报送省发展改革委环资处。省节能协会会同相关行业协会要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组织编制高耗能产品对标指南,及时发布能效水平信息,开展对标培训,协助节能主管部门做好对标信息咨询服务工作。各重点企业要切实承担起对标活动的主体责任,严格按照节能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要求,主动开展能效水平对标活动,完善管理措施,淘汰落后产能,加大技改力度,确保对标活动取得实效。
联系人:王少勋029—87291647
附件:企业能效水平对标活动实施方案编制大纲.doc
二○一二年八月三日
主题词:重点企业 能效 对标 通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2年8月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