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土保持工程洛南县
胡河项目区胡河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
实施方案的批复
商洛市发展改革委:
你委和市水务局《关于商洛市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土保持工程二期第一批23条小流域治理实施方案的请示》(商发改字[2012]509号)收悉。经研究并征求省水利厅意见,现就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土保持工程洛南县胡河项目区胡河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实施方案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洛南县胡河项目区胡河小流域位于洛南县南部,涉及四皓乡、谢湾乡的步沟村、营房村、闫沟村、胡河村、韩村村、连河村、姚沟村、岩底村、芋子槽村等9个村,总人口8600人,其中农业人口8600人。小流域土地总面积为61.3km2,水土流失面积42.76km2,现有耕地1041.2hm2,其中基本农田599.8hm2,人均基本农田0.05hm2。为了改善当地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流域生态环境,涵养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维护丹江口水库水质,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同意实施洛南县胡河项目区胡河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
二、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项目建设规模为治理水土流失面积42.76km2,其中综合治理面积20.77km2,生态修复面积21.99km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实施坡改粮梯144.0hm2,排灌沟渠6.0km、田间道路13km、谷坊39座、新建河堤3km;坡耕地造生态林150.4hm2,坡耕地造经济林245.4hm2,荒山造生态林1477.6hm2,等高植物篱40km,防护面积60hm2;落实封育管护人员6名,疏林补植118.71万株,封禁标牌5块,网围栏14km,省柴灶360个,沼气池110座。
三、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核定工程概算总投资1807万元,建设资金由申请中央补助和你市自筹解决。
四、建设期限及效益
工程建设期2年。工程建成后,小流域内水土流失初步得到治理,各项措施减蚀率达到70%,林草面积达到宜林宜草面积的95%,人均基本农田达到1.02亩。
请据此批复抓紧落实建设资金,按照省发展改革委、水利厅《陕西省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办法》(陕发改农经[2008]1201号印发)组织实施。工程建成后,要及时申请工程竣工验收,办理移交手续,明晰工程产权和使用权,明确管护主体,落实管护责任。
附件: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土保持工程洛南县胡河项目区胡河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情况表、项目概算表.xls
二○一二年八月十四日
主题词:水土保持 实施方案 批复
抄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水利部办公厅,省水利厅,
省水保局,商洛市政府,商洛市水务局,洛南县政府。
陕西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2年8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