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2年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计划的通知
各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各扩权强县发展改革局、财政局,杨凌发展改革局: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2012年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计划的通知》(发改地区〔2012〕1593号)和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2012年第一次会议纪要精神,在充分沟通的基础上,我们编制完成了2012年全省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计划,现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的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资金,主要安排在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继续向贫困人口多、脱贫难度大、基础设施薄弱和受灾严重的地区倾斜,着力改善贫困乡村的生产生活条件和发展环境,重点安排与增加农民收入及脱贫致富相关的农村小型基础设施工程。请按照《陕西省以工代赈实施细则》认真做好计划、资金、项目管理和劳务报酬发放等工作。
二、此次下达的2012年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计划,总投资26180万元,其中国家以工代赈资金20334万元,地方配套资金5846万元(其中省财政配套1200万元,市县配套4646万元)。具体建设内容为:
1、基本农田(淤地坝)建设。计划投资1643万元,其中以工代赈资金1310万元,配套资金333万元。修建梯田0.3万亩,新增坝地0.8万亩。
2、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计划投资3499万元,其中以工代赈资金2800万元,配套资金699万元。新增和改善灌溉面积4.16万亩。
3、县乡村道路建设。计划投资15740万元,其中以工代赈资金11824万元,配套资金3916万元。修建和改造乡村道路804公里,桥1800延米。
4、人畜饮水建设。计划投资3618万元,其中以工代赈资金3000万元,配套资金618万元。解决6万人、3万头家畜的饮水困难。
5、片区综合开发。计划投资720万元,其中以工代赈资金600万元,配套资金120万元。修建基本农田700亩,坝地300亩,新建和改造道路28公里,以及河堤、蓄水池、渠道、机井、管网等。
6、水毁工程修复。计划投资960万元,其中以工代赈资金800万元,配套资金160万元。修复河堤4公里,渠道11公里,道路116公里,桥梁3座,蓄水池3座,管网5.6公里等。
三、各市要严格执行省以工代赈计划,不得随意调整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和资金规模。对个别因条件发生变化确需调整的,应按程序上报我委批准。
四、根据《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财农字〔2000〕18号)和《关于推行使用财政扶贫资金管理监测信息系统》(陕财办农〔2005〕59号)以及《陕西省以工代赈实施细则》(陕发改代赈〔2006〕315号)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各市发展改革委要及时将项目录入财政扶贫资金管理监测信息系统,并会同财政局加强对以工代赈资金的管理和监督,确保资金安全、有效运转。
五、各市发展改革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以工代赈计划的执行、资金使用、项目建设进度和工程质量的检查监督,并配合审计部门做好审计工作。
为使项目尽快开工建设,各市发展改革委应于8月底前将计划转发到各县,并抄送我委备案。
二○一二年八月十三日
主题词:以工代赈 投资计划 通知
抄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2年8月20日印发
共印8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