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索 引 号: 11610000016000152G/2012-00592
发文字号: 陕发改投资〔2012〕1405号
发布机构: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文时效: 有效
标  题: 陕发改投资〔2012〕1405号 关于下达2012年第二批易地扶贫搬迁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主题分类:
发布日期: 2012-09-29 09:50:00
陕发改投资〔2012〕1405号 关于下达2012年第二批易地扶贫搬迁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来源: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2-09-29

关于下达2012年第二批易地扶贫
搬迁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各有关市发展改革委: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易地扶贫搬迁工程201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596号)文件精神,现将2012年第二批易地扶贫搬迁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下达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这次下达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计划总投资63030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26000万元,群众自筹资金37030万元。
  二、此次下达的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在57个县实施,共搬迁10869户、43586人。新建群众住房85.8万平方米、新修基本农田2943亩、改建基本农田927亩,新打机井11眼、修建蓄水池52座、铺设管网320公里,架设供电线路125公里,新修、改造道路270公里等基础设施建设。
  三、此次安排的中央预算内投资为补助资金,主要用于为搬迁群众提供必要的生活设施和基本的生产条件,内容包括住房、基本农田、水利设施、乡村道路以及教育、文化、卫生等基础设施。中央预算内投资人均补助标准原则上不超过6000元,其中4000元用于搬迁群众建房补助,其余资金用于搬迁安置点的基础设施建设。
  陕南和陕北地区搬迁群众建房补助,参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陕南地区移民搬迁安置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陕政办发[2011]67号)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陕北移民搬迁安置若干政策规定》(陕政发〔2011〕57号)文件精神执行,不足部分由各级财政配套解决。
  四、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操作复杂,各试点市、县要落实好配套资金,切实加强管理,做好有关协调组织工作,及时解决工程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加快工程进度,按时完成各项建设任务。严格执行国家关于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的各项要求,规范项目管理,加快项目建设进度,落实好地方配套资金和季报制度,将项目进展情况定期上报我委(电子邮箱:sygdzb@163.com)。
  
附件:2012年第二批易地扶贫搬迁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项目表.xls

                           二○一二年九月十四日

主题词:易地扶贫搬迁  计划  通知
 抄送: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政府,省财政厅、省扶贫办。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2年9月14日印发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