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工程
201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有关市发展改革委、水利(水务)局,韩城市经济发展局,水务局: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关于下达水土保持工程201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1910号)精神,经研究,现将2012年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下达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工程投资计划12023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9500万元,地方配套投资2523万元,具体项目和投资安排详见附表。请你们尽快转发下达投资计划,抓紧落实地方配套投资,并将计划下达情况报省发展改革委和水利厅核备。
二、各地要按照省上批准的项目实施方案(初步设计)抓紧组织实施,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办法》和省发展改革委、水利厅《关于改进水土保持项目投资管理方式的通知》(陕发改农经[2010]563号)的要求,切实加强项目和资金管理,加大督促检查力度,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和投资效益。
三、本次投资计划执行及项目进展情况实行季报制度,请各地按规定及时报送相关信息。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陕西省水利厅
2012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