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1年第二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省级配套投资计划的通知
有关市发展改革委,省水利厅:
为加快2011年第二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经研究,现下达2011年省预算内基建投资8360万元,专项用于省发展改革委、省水利厅《关于下达2011年第二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陕发改投资〔2011〕1663号)安排的项目配套,具体项目和投资详见附表。
省级配套资金必须优先用于建筑安装、材料设备购置等工程直接费用,严禁挪作它用。请各市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切实加强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落实其余配套资金,加快推进工程建设进度,确保工程质量和投资使用效益。
此项资金从我委陕发改投资〔2011〕197号文件“中央投资项目省级配套”中列支,请省财政厅相应成立预算并拨款。
附件:1、2011年第二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省级配套投资计划总表;2、2011年第二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省级配套投资计划表.xls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水利 投资 通知
抄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
省财政厅、省卫生厅、教育厅、省审计厅、省统计局,有关市水利(水务)局。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1年9月29日印发
共印3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