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索 引 号: 11610000016000152G/2011-00698
发文字号: 陕发改农经〔2011〕2064号
发布机构: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文时效: 有效
标  题: 陕发改农经〔2011〕2064号 关于渭南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2011-2015年)的批复
主题分类:
发布日期: 2011-11-08 09:40:00
陕发改农经〔2011〕2064号 关于渭南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2011-2015年)的批复
来源: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1-11-08

关于渭南市大中型水库移民
后期扶持规划(2011-2015年)的批复

渭南市发展改革委、移民局、财政局:
  你市上报的《关于上报渭南市2011-2015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的请示》(渭移发〔2011〕7号)收悉。经研究,现对你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以下简称《后期扶持规划》)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市的《后期扶持规划》。
  二、截至2010年底,你市境内有大中型水库6座,核定你市大中型水库移民现状人口为509998人,经你市进一步核实,移民分别分布在渭南市辖11县(市、区)180个乡镇1928个村。其中核实到人的468268人,无法核实到人、只能核实到村的41730人(含以前年度各县核减的7462人)。
  三、你市能够严格按照“一个尽量、两个可以”的原则,充分尊重移民意愿并听取移民村群众意见,合理确定扶持方式。同意你市后期扶持方式采取直补到人的468268人,占到你市移民总数的91.82%;采取项目扶持的41730,占到你市移民的8.18%。
  四、核定你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2011—2015年五年资金总额为152999.4万元。其中直补资金140480.4万元,项目扶持资金12519万元。规划年均资金30599.88万元。其中直补资金28096.08万元,项目扶持资金2503.8万元。项目范围涉及农田水利、人畜饮水和交通道路等。
  五、对你市原留的34268人指标,应核实到县到村。确因特殊问题需统筹使用这部分资金,应以市政府名义尽快制订相应的资金管理办法并上报省财政厅、省移民办备案。对各县(市、区)以前年度人口核减的7462人指标应留县使用,所对应的资金,要严格按照留县使用、市级审批的原则执行。
  六、请你市将无法核实到人和各县核减应留县使用的7462人所对应的资金尽快落实到县到项目,并将修改后的补充规划在2011年12月底前报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水利厅审批。
  七、你市要严格按照《陕西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陕西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切实抓好《后期扶持规划》的落实工作。各县(市、区)中的项目年度计划由市级移民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报省级移民管理机构审批。
  八、你市各县(市、区)要进一步建立完善的移民信息档案,切实做好年度移民人口变动的核查工作。
  九、你市应尽快建立健全各县(市、区)的移民管理机构,落实工作经费,完善有关制度,确保《后期扶持规划》顺利实施。

  附件:渭南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数核定表.xls


                                 省发改委    省水利厅    省财政厅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水库移民  后期扶持规划△  渭南  批复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监察厅。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1年10月25日印发
                                                        共印2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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