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
(工程实验室)项目建设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2011年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的批复》(发改高技〔2011〕2401号)文件精神,高功率半导体激光器及应用、生物材料等9家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获得批复,为了做好工程中心(工程实验室)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原则同意将高功率半导体激光器与应用、生物材料、等9个项目列入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计划,并命名为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或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详见附件)。
二、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要围绕我省半导体、新材料、生物和机械加工等优势产业,开展关键技术攻关、重要技术标准研究制定,凝聚、培养产业急需的技术创新人才,着力解决产业发展中的关键技术与装备等瓶颈问题,促进产业技术进步和结构调整,支撑和推动我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三、请你们抓紧推进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的建设和运行管理,完善产学研合作机制,不断提高其研发、工程化试验能力,构建我省自主创新体系。
四、请严格按照《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国家工程实验室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切实落实相关建设条件,推进项目加快建设,并按季度将项目执行情况报送我委。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高技术 项目 通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1年11月29日印发
共印2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