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陕西省巩固退耕还林
成果后续产业发展项目资金申报指南
(暂行)》的通知
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农业局、水利(务)局、林业局:
为了做好我省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后续产业项目申报工作,现将《陕西省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后续产业发展项目资金申报指南(暂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各地在组织后续产业项目中的重要情况和问题,请及时反馈。
2010年专项资金重点支持林业示范基地、畜牧养殖业、特色种植业和优质果业项目。符合申报指南要求的各类项目,均可按程序申请资金支持。同一单位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在近2年已获得国家和省级其它资金支持的项目、已经建成投产的项目不再支持。
请组织各县按照规划筛选2-3个后续产业项目,准备申报材料,于2010年10月15日前报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和相关厅局。项目申报材料一式4份(纸质和电子版),分别送省发展改革委2份、省财政厅和相关厅局各1份。
附件1、《陕西省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后续产业发展项目资金申报指南(暂行)》.doc
省发改委 省财政厅 省农业厅
省林业厅 省水利厅
二○一○年九月二日
主题词:巩固退耕还林 后续产业 申报指南 通知
抄送: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部、水利部、国家林业局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监察厅、国土资源厅、
审计厅、统计局、粮食局。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0年9月2日印发
共印12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