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索 引 号: 11610000016000152G/2010-00630
发文字号: 陕发改投资〔2010〕1507号
发布机构: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文时效: 有效
标  题: 陕发改投资〔2010〕1507号  关于下达2010年重点退耕还林地区基本口粮田建设任务和投资计划的通知
主题分类:
发布日期: 2010-09-21 15:21:00
陕发改投资〔2010〕1507号  关于下达2010年重点退耕还林地区基本口粮田建设任务和投资计划的通知
来源:投资处 发布时间:2010-09-21

关于下达2010年重点退耕还林地区
基本口粮田建设任务和投资计划的通知

各市发展改革委: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农经〔2010〕0249号)和(发改投资〔2010〕1172号)文件精神,现将我省2010年重点退耕还林地区基本口粮建设任务和投资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我省重点退耕还林地区基本口粮田10万亩,中央预算内投资中4700万元,地方政府债券省级配套投资940万元(各市县任务和投资详见附表)。请结合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落实基本口粮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二、重点退耕还林地区基本口粮田建设工作实行目标、任务、资金、责任四到县。各市要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做好重点退耕还林地区基本口粮田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发改办农经〔2006〕1781号)精神,加强组织领导和工程建设管理,按照各部门职责分工,相互配合、通力合作,扎扎实实地推进这项工作。在实施中要与各县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资金的使用作好衔接。
  三、严格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有关规定,尽快分解下达计划,安排到具体项目,并将投资计划下达文件报我委备案。
  四、积极抓紧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切实落实各类建设资金,组织有资质单位按照《陕西省重点退耕还林地区基本口粮建设实施方案大纲(暂行)》编制实施方案,经市级审核,报我委审批后抓紧开工建设,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
  五、严格遵循有关建设程序,按照建设管理要求,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在努力加快建设进度的同时,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加强项目建设信息统计工作,按照国家统一要求建立项目建设信息旬报制度,每月30日前将项目建设进展情况报我委。
  六、省级配套投资资金,从省级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中列支,请省财政厅成立预算并拨付款。

  附件:陕西省2010年重点退耕还林地区基本口粮田建设任务和投资计划.xls

 

                               二○一○年九月二十日


主题词:退耕还林 基本口粮田 任务投资 计划 通知
抄送:国家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省统计局、省林业厅、省水利厅。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0年9月20日印发
                                           共印30份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