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索 引 号: 11610000016000152G/2010-00792
发文字号: 陕发改农经〔2010〕1849号
发布机构: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文时效: 有效
标  题: 陕发改农经〔2010〕1849号  关于下达2010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生态移民任务和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
主题分类:
发布日期: 2010-11-16 09:50:00
陕发改农经〔2010〕1849号  关于下达2010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生态移民任务和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
来源: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0-11-16

关于下达2010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
生态移民任务和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

各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部、水利部、国家林业局《关于下达2010年度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任务计划的通知》(发改西部[2010] 1201号)精神,现将我省2010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生态移民任务和项目投资计划下达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的生态移民任务和项目计划,总投资7633  万元,其中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3800万元,地方配套及群众自筹3833万元。项目涉及全省39个县,搬迁移民    7600人。具体任务和项目投资安排详见附表。
  二、各项目县要严格按照《陕西省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生态移民项目实施指导意见》,高度重视移民搬迁工作,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及时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切实解决好群众的基本口粮田建设,做到有土安置;严格控制建房面积和标准,尽可能减轻群众负担。完善迁入地的有关基础设施建设,落实好搬迁群众的脱贫致富项目,确保搬迁群众 “搬得出,稳得住,能发展”。  
  三、生态移民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操作复杂,各项目县要严格按照省发改委批复的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切实加强管理,按期完成各项建设任务。

  附件:陕西省2010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生态移民任务和项目投资计划表.xls

 


                                  二○一○年十一月十一日


主题词:巩固退耕还林  生态移民  计划  通知
抄送: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部、水利部、国家林业局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农业厅、林业厅、水
利厅、建设厅、审计厅、统计局,各市人民政府。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0年11月11日印发
                                          共印60份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