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09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
基本口粮田项目省级配套投资计划的通知
各市发展改革委:
为加快2009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基本口粮田项目建设,经研究,现下达2010年省级地方政府债券资金5037万元,其中西安市143万元,铜川市256万元,宝鸡市433万元,咸阳市327万元,渭南市405万元,汉中市515万元,安康市697万元,商洛市923万元,延安市677万元,榆林市661万元,具体项目和投资安排详见附表。
本次下达的2010年省级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专项用于2009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基本口粮田建设项目配套,其余地方配套投资由各项目市及县(市、区)负责落实。省级配套资金必须优先用于新建基本口粮田建安工程直接费用。有关部门要加强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项目资金专款专用,按照批准的实施方案加快推进工程建设进度,确保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
此项资金从省级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中列支,请省财政厅相应成立预算并拨款。
附件:2009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基本口粮田项目省级配套投资计划表.xls
二○一○年十一月十五日
主题词:退耕还林 基本口粮田 投资 通知
抄送: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部、水利部、国家林业局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财政厅、省水利厅、
省审计厅、省统计局,各设区市政府。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0年11月15日印发
共印5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