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索 引 号: 11610000016000152G/2010-00802
发文字号: 陕发改投资〔2010〕1861号
发布机构: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文时效: 有效
标  题: 陕发改投资〔2010〕1861号  关于下达2009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基本口粮田项目省级配套投资计划的通知
主题分类:
发布日期: 2010-11-16 10:01:00
陕发改投资〔2010〕1861号  关于下达2009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基本口粮田项目省级配套投资计划的通知
来源: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0-11-16

关于下达2009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
基本口粮田项目省级配套投资计划的通知

各市发展改革委:
  为加快2009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基本口粮田项目建设,经研究,现下达2010年省级地方政府债券资金5037万元,其中西安市143万元,铜川市256万元,宝鸡市433万元,咸阳市327万元,渭南市405万元,汉中市515万元,安康市697万元,商洛市923万元,延安市677万元,榆林市661万元,具体项目和投资安排详见附表。
  本次下达的2010年省级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专项用于2009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基本口粮田建设项目配套,其余地方配套投资由各项目市及县(市、区)负责落实。省级配套资金必须优先用于新建基本口粮田建安工程直接费用。有关部门要加强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项目资金专款专用,按照批准的实施方案加快推进工程建设进度,确保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
  此项资金从省级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中列支,请省财政厅相应成立预算并拨款。

  附件:2009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基本口粮田项目省级配套投资计划表.xls

 

                                二○一○年十一月十五日

 


主题词:退耕还林  基本口粮田  投资  通知
抄送: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部、水利部、国家林业局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财政厅、省水利厅、
省审计厅、省统计局,各设区市政府。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0年11月15日印发
                                         共印50份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