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杨凌示范区发展改革局,陕西延长石油集团公司,陕西燃气集团公司,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推进能源领域价格改革的决策部署,持续推进我省天然气价格改革,加强对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监管,根据《陕西省天然气管道运输和配气价格管理办法》规定,现就我省第三监管周期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省内管道运输价格每立方米降低3.86分,自2025年6月1日起执行。调整后的管道运输价格详见附件。请各地按照定价权限及相关规定,按时制定或调整辖区内独立运营的短途省内管道运输价格。
二、各地要及时校核调整城镇管道燃气配气价格,适时启动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合理疏导终端销售价格,将本次管输价格降价红利及时足额传导至终端用户。尚未制定出台联动机制的县要加快建立联动机制,为推进天然气价格改革创造条件。相关价格调整工作原则上在2025-2026年供暖季开始前完成。
三、天然气生产经营企业要按照相关要求,严格执行本次价格调整政策。各地发展改革部门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和贯彻落实工作,确保政策平稳实施。政策执行过程中发现问题,请及时报告我委。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