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发展改革委印发实施《中央政策性资金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办法》
来源:投资处
时间:2025-11-04

为加强对中央政策性资金投资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规范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保障和提高中央政策性资金综合效益,省发展改革委印发实施《中央政策性资金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办法》(陕发改投资〔2025〕1483号,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突出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主要遵循四方面原则:一是调整监管范围,将中央预算内投资、“两重”“两新”等中央增量投资政策项目全部纳入监管,省级财政等其他政策性资金投资项目可参照执行,实现监管全面覆盖;二是压实监管责任,明确项目法人、日常监管责任人、发展改革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的职责,细化信息审核与现场核查要求,同步监管下一级发展改革部门履职情况;三是强化监管抓手,通过健全中期评估机制,要求项目单位在关键节点报备同级发展改革部门,并按问题严重程度分级采取工作提醒、通报约谈、收回核减暂停资金等惩戒措施,增强监管实效;四是加强成果运用,对监管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并在资金安排上实施惩戒,形成“反向倒逼”,同时对年度综合评价优、项目实施成效好的市县(区)通报表扬并给予资金倾斜支持,形成“正向牵引”,激发各方工作主动性与积极性。

《办法》的出台,是我省加强中央政策性资金监管、提升政府投资有效性的重要举措。省发展改革委将认真做好宣传解读与贯彻实施,不断提升监管效能,助力全省投资高质量发展。


文件链接: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央政策性资金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办法》的通知(陕发改投资〔2025〕1483号)